10月上海CPI涨幅触发联动 5类人员及家庭20天内将获补助

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上海CPI同比增长3.5%。根据最新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自10月起,包括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均将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领取失业金人员首度纳入范围

  “以前不知道还有临时价格补贴,不知道能增加多少钱,当然也算是额外的惊喜。”失业在家的徐女士话语中透露出些许兴奋。两年前和单位“拗断”后,她成了一名失业人员。无奈之下,她只好拿着单位的退工单、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社保中心登记失业,并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虽然工龄很长,但失业金一个月也只有1000元不到,而且还是逐年递减的。”徐女士说,现在物价上涨厉害,失业金不多,还是想着能尽快去再就业。

  徐女士口中的临时价格补贴,今年首次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出公告称,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决定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中的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其中,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对象包括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根据新的标准,当满足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中任一条件,价格临时补贴就将启动,而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同时回落至启动条件之下时,则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也将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由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调整为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

  无需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事实上,本世纪初,本市就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于2011年、2014年进行了完善,形成一套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价格临时补贴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此次的新政将价格临时补贴的测算周期由“按季测算、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应确保在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临时补的贴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等为基础进行测算。补贴通过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供养金、优抚人员抚恤补助金、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金、失业保险金现有渠道,按月度审核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与其他四类保障对象的交叉人员,由民政部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重复发放。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发改委了解到,此次补贴的具体测算标准暂时并不对外开放。不过符合条件的领取对象并不需要再进行申报,而是根据现有的保障金发放渠道,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发放。“当然因为涉及部门较多,相关程序还有一个流转的过程。相比于季度核发,月度核发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间,将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CPI温和上涨补贴或将持续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CPI同比增长3.5%,在全国公布的各省市中,涨幅居首,也恰好满足了补贴发放条件。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当前CPI走势总体是温和上涨。从下一个阶段来看,CPI仍然很可能维持温和上涨态势。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也认为,因去年同期对比基数偏低,10月CPI同比涨幅走高。“当前没有明显的全面通胀压力,但在供求关系和投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部分供需偏紧食品的价格可能快速上涨,需要引起关注。”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海的CPI涨幅之所以比全国高出1.4个百分点,从构成因素来看,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是造成CPI因素差异的主要原因。上海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上升4.0%,居住类价格上升5.2%,而全国仅为3.0%和1.8%。此外,上海的流通、经营成本比较高,房租、劳务服务以及耐用消费品的价格涨幅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未来几个月,随着天气转冷,鲜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和运输成本增加,物价还将继续保持温和上涨的态势。这也意味着,接下去的几个月,临时物价补贴或将继续发放,为困难群体有效缓解这部分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

文章转自http://sh.sina.com.cn/news/m/2016-11-22/detail-ifxxwrwh4883863-p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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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