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详解稳外资新政: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

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稳外资政策再加码。国务院办公厅3月19日公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提出五大方面24条措施,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采取务实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行动方案明确,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并在外资企业非常关心的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开展准入试点。同时,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

  国务院新闻办20日就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移民局解读上述行动方案。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伍浩在吹风会上表示,行动方案的出台,再次表明了我们对吸引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经济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信心。下一步,将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做好服务保障。

  回应利用外资规模下降

  去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有所下降。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规模仍处于历史高位。2024年1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27.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7%。但中国利用外资的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37.4%,比2022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制造业领域引资占比27.9%,提升了1.6个百分点。

  今年1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表的《全球投资趋势观察》显示,扣除跨国企业投资中转地因素后,2023年全球跨境投资下降了18%。

  伍浩表示,从世界范围来看,全球跨境投资有升有降是常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吸引外资规模保持了较好态势。拉长时间尺度,202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仍处于历史高位。

  他表示,从未来趋势看,中国吸引外商投资优势显著、空间广阔。中国是全球超大规模且最有增长潜力的市场,在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将持续释放出巨大需求。同时,中国拥有良好稳定的政策环境、全球最完备的产业体系,能为外商投资提供高效率、高可靠性的产业配套体系。中国日益完备的基础设施网络、充足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创新应用场景等,能为外商在扩大新技术、新产业(77.760-1.29-1.63%)、新业态等方面创造良好投资空间。

  数据显示,去年中国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增长39.7%,体现了外资分享中国市场机遇的热情和对未来投资前景的信心。近期以来,不少外资企业公布了在华投资的新动向,比如阿斯利康将在无锡高新区投资4.75亿美元新建小分子创新药工厂;德国福伊特集团与无锡本土国企威孚高科(17.250-0.05-0.29%)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高压储氢携手开展储氢瓶技术研发创新,规模化生产和推广应用,项目总投资约1.2亿欧元。

  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外资准入是扩大开放的“风向标”。行动方案明确,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此外,要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包括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贸区更好落地见效。

  行动方案细化了支持外商投资的具体产业领域: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允许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现行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1474条,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519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955条。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一是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二是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将充分挖掘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支持力度。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资源丰富、市场广阔、人才充足,欢迎全球跨国公司将目光更多聚焦这些区域,将业务更多布局这些区域。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于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投资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健康产业,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等支持政策。另外,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时,也充分考虑了数字物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需求。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提到,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有关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不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并且在谈判中进一步提升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的比例,着力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扩大开放,有序扩大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积极对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标准认证、政府采购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

  主动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

  金融开放是一大亮点。在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境内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研究稳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负责人周宇在吹风会上表示,中国的金融业开放主要是两大块,一个是金融市场开放,还有一类是金融服务业开放。我们在一视同仁地对待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也充分考虑外资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了解它们在华展业碰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诉求。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尽可能给它们营造一个比较好的营商环境。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改革中的一条主线。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了重点领域的金融开放,在多个领域以及新兴业务范围中不断拓展外资机构的业务资质和业务空间,给予外资机构更多参与机会。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银行卡清算等业务领域进一步推动开放,未来相关领域的金融开放程度有望进一步增强。在市场层面,让外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债券承销这一核心业务及其他试点业务,可以让外资机构拓展金融市场业务范围。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庞溟认为,行动方案推动银行保险、债券市场、私募基金等领域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大,体现出主动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稳妥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全面制度型开放、持续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政策导向。未来,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安排、统一市场制度规则、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可以更好地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畅通创新要素流动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巩固外资在华的发展信心。国家移民局外国人管理司负责人贾同斌介绍,国家移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移民管理服务改革,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推广,加快推进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型开放,努力为外国投资者和商务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移民管理服务。

  贾同斌表示,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对外商投资企业外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发2年有效签证,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相同期限的签证,亦可办理相关延期或者换发手续,进一步服务促进国际商务人员交流交往。

文章转自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24-03-20/doc-inanyuik8037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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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11:54